为深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进一步增强机关党员宗旨意识,凸显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展现机关优良作风和良好形象,推动机关在服务师生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前、作表率,经研究决定开展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牢记和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激发党员立足岗位、服务师生、服务发展的热情,不断凸显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彰显机关优良作风和良好形象,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1.进一步增强机关党员全心全意为师生群众服务的宗旨意识,加强与广大师生群众的密切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主动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2.增强机关党员的党性观念、服务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树立党员良好形象。
3.加强机关党员业务素质和技能提升,引领广大党员作风建设树旗帜,师德规范有感召,管理工作上水平,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4.在机关党员中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夯实党建基础,建设一支政治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师德高尚、素质专业的党员队伍,推动学校和机关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创建标准
1.政治素质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自觉加强党性修养锻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服务能力强。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业务精通,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师生细致耐心、周到热情、提供优质高效暖心服务。
3.师德师风好。自觉遵守师德规范,严格践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师德师风的要求,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无师德失范行为。
4.岗位业绩佳。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踏实、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勇于创新、成绩显著。
5.师生认可高。自觉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团结同事,大局观强,贴近师生,贴近基层,工作实绩明显,师生认可度高。
四、创建程序
1.个人申报。个人填写机关党员先锋岗申请表进行报名,经所在党支部审核同意,于4月15日前将个人申请表和支部汇总表报机关党委李凯老师备案。
2.申报条件。申报先锋岗人员应为中共正式党员,本人三年内曾获得年度考核优秀或其他校级及以上荣誉,或本人工作期间所在单位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三年内在师德师风年度考核、年度履职考核中不合格者,受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及党纪处分者不得申报。本次创建向一线职工倾斜(中层领导人员以下)。
3.扎实推进。报名人员要对照创建标准,模范践行党的根本宗旨,自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立足本职岗位,严格要求,热情服务,不断做出新业绩,带头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择优评选。6月下旬,机关党委将组织评委和群众代表,根据申报人员综合表现,择优评选确定党员先锋岗人员名单。
5.表彰授牌。机关党委对党员先锋岗党员表彰,颁授“党员先锋岗”荣誉牌,并对其事迹宣传推广。创建情况将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机关各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
6.动态管理。“党员先锋岗”党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机关党委撤销其称号,收回荣誉牌:一是违法违纪、违反党和国家政策和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情况;二是在管理和服务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三是发生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经查证情况属实的不良现象和事件;四是严重影响“党员先锋岗”形象的其它情况。
五、创建要求
1.机关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员先锋岗”创建工作,加强教育宣传,动员党员积极参与创建,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营造“亮身份、树形象,重激励、显作用”的良好氛围。引领机关广大党员和教职员工以身边先进典型为榜样,以敬业的态度、饱满的热情服务师生群众,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优异的工作业绩展现机关良好形象,加快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2.参与“党员先锋岗”创建的党员,要牢记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努力担当作为,热情周到服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发挥先锋引领作用,努力做到思想素质领先、办事效率争先、服务群众优先、工作业绩当先。
3.机关其他同志要对标对表,见贤思齐,增强心系师生、胸怀大局的服务意识,强化比学赶超的进取意识,立足岗位促进工作提质增效,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做出机关新贡献。
附件:1.机关党员先锋岗申请表
2.党支部机关党员先锋岗申请汇总表
河南城建学院机关委员会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