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城建学院机关委员会(简称“机关党委”)是负责机关党建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决议、决定,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负责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学习,增强党员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3、负责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机关工作的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创建服务型机关。
4、负责落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勤政教育并加强监督工作。
5、负责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办理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以及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6、负责严格党员发展、管理,加强服务,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先进人物和报告先进事迹,处理不合格党员。
7、负责领导机关分工会,支持其依照相应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关心机关干部、党员和群众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8、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